建立完善犯罪被害人保護機制

我國《犯罪被害人保護法》實施至今已逾11年,雖然民國98年間修正新增補償對象及補償項目,並擴大保護對象,惟各界始終認為重補償輕保護。因此法務部為回應被害人的需求,於民國99年6月4日宣布,自民國82年